检察长深入试验区、财政部门开展预防工作 - 社会关注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深入试验区、财政部门开展预防工作
2015-06-19 12:02: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5月18日、19日,市院检察长潘婧奎带领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日葵、民行科科长罗宗炳,深入走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市财政局,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的负责人共同商议服务保障发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
    走访期间,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的负责人分别向潘婧奎检察长介绍了试验区的开发建设情况、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潘婧奎检察长指出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学习法律知识,熟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构成要素,知道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做到不该为不为,该为须为。
    在走访试验区座谈会上,潘婧奎检察长对试验区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强调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特别是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远离职务犯罪,不触犯底线,要尽职尽责服务试验区的企业发展,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要为试验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助推试验区的快速发展。

    潘婧奎检察长在与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座谈时,要求作为掌控财政大权的领导干部务必要筑牢道德思想防线,增强法律意识,时刻要警钟长鸣,在利益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做到心中有法,敬畏法律,用法律衡量是与非;要用法律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依法依规办事;防止乱作为以及不作为,不能搞违背法律的创新,要坚持原则办事,不能打着创新的旗号乱作为,同时也要敢于担当,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不能不作为。
潘婧奎表示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为试验区以及全市财政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强与试验区、财政系统的联系,提供法律服务。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要从开展法律宣传、开设法律讲座、协助试验区、财政系统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的负责人对潘婧奎检察长提出的警醒教育以及检察机关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表示感谢,并希望检察机关能在试验区、财政系统开展专题廉政会议或警示教育活动,指导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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