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个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机关表彰 - 检察风采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我市三个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机关表彰
2017-11-06 16:22:46   来源:市院控申科   评论:0 点击:

我市三个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机关
“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表彰
 
       2017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2013—201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进行了表彰,梧州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岑溪市检察院、藤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我市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依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契机,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打造具有“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一把手工程”的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平台为抓手,认真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构建“信、访、电、网、视频”五位一体的全方位案件导入和分流机制,率先在全区将视频接访系统延伸至派驻乡镇检察室和社区,积极利用检察微博、微信、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检察门户网站等,积极打造网上综合检务服务平台和微信法律服务站,着力打造“综合、智慧、规范、开放”的窗口新形象;积极引入人民监督员、律师、法学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加强上下级检察院以及与当地政法委、法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的联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协作配合的良好信访工作局面。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我市检察机关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进京赴邕“零”非访,也没有出现极端信访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市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一直走在全区的前列。梧州市院从1997年起已连续六届荣获全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苍梧县院、岑溪市院、藤县院连续多次被评为全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或“文明接待室”;蒙山县院、长洲区院多次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万秀区院两次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龙圩区院首次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市院控申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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