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军宁代表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2021年工作情况。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委正确领导,在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梧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耕检察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同比上升19.86%。其中,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同比上升27.5%和11.82%。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排在全区前三名的有25项,数量居全区第二。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检察工作相继在全区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全市检察机关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集体25个、个人150人(次),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藤县检察院、龙圩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曾军宁提出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启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梧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更优更实的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梧州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第一,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两个大局”中思考和谋划。
第二,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推进平安梧州、法治梧州建设。
第三,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第四,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抓实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
曾军宁表示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职、真抓实干,为服务保障梧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