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 社会关注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2021-05-28 15:05: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求,2021年5月25日,梧州市检察院与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联合签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并召开座谈会。
 

 
      梧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进源和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刘建宇共同签署《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
 

 
      座谈会上,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刘建宇表示:签订协作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今后该局将按照该协作机制落实相关工作,提高公益诉讼的意识,双方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保护好文物,与检察机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李进源对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一直以来对梧州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协作机制提三点建议:一是加强日常联络。文物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建议双方尽快确定一个专门的机构及联络员,方便工作上的协调、联系,及时召集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典型案例,共同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执法办案协作。我市检察机关将加大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文物部门在工作中如果发现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向同级检察机关移送,并协助检察机关开展调查。三是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检察机关与文广体旅局要在文物保护和利用上形成合力,及时总结工作开展和案件办理情况,宣传文物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社会成效,共同提升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理念。
 

 
       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交流。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郑丹宇介绍了我市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近三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文物保护领域线索11条,立案1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份,通过磋商方式办理案件7件。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化遗产保护科副科长 方雪微介绍了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市文物保护、红色资源(革命文物)保护、涉及英烈纪念设施文物保护等方面工作情况。
 

       梧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全体干警和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梧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和检察文化基地。

      梧州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文物保护部门一起,立足职能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增强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的协作联动,提升社会保护文物的共识,把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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