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 梧检在行动 - 社会关注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反家庭暴力 梧检在行动
2016-03-07 09:33:20   来源:办公室 作者:李敏霞   评论:0 点击: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反家暴法》的出台,让家暴不再是“家务事”,拓宽了公权力的介入渠道。这是我国首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
  为及时宣传贯彻《反家暴法》,最大限度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3月1日上午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参加由梧州市妇联、市政法部门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广大妇女学法律,弘扬法治促和谐”——梧州市2016年“三八”妇女维权活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委副书记蒋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珍、市政协副主席关远芳、市中院院长莫澄真、市检察院检察长潘婧奎、市妇联主席陈励等领导出席了本次活动。梧州市检察院以检察职能为依托,主动靠前行动,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开展普法教育,畅通维权热线,筑牢“家暴防火墙”。
  市检察院巾帼维权服务队就《反家庭暴力法》向过往市民广泛进行宣传介绍,热心回答市民的咨询,号召广大市民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依法维护各项权利。检察官通过鲜活的典型案件事例,告知群众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不能一味忍受,遇到家庭暴力如何进行正当防卫,如何寻求社区、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救助等法律知识,让群众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反家庭暴力法》法律知识抢答环节,市检察院检察官积极抢答,现场气氛热烈,路过群众也参与其中,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上午十点,市领导到现场为我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队代表授旗并发放反家暴法宣传资料,将整个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
  在活动现场,我院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多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件,参加活动的检察干警们统一穿着检察制服,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参与到反家暴法的宣传活动中去,获得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后市检察院未检办、法制副校长们还将继续深入社区、深入校园举办讲座、图片展览、以案说法等活动,在新媒体增设青少年、妇女儿童维权专栏,进一步扩大受众范围增强社会影响力和教育实效性,筑牢反家暴的“自我保护墙”、“社会关爱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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