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卢军副检察长就我院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如检委会人员配备、检委会集体学习及检委办工作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她强调,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一是领导重视,切实把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当重点工程来抓。严格落实高检院及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重程序、抓实体,一步一个脚印把检委会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以制度来抓建设,切实提高检委会委员作出决策能力。我院检委会审议通过了多项制度,如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题管理细则、集体学习制度、例会和出席列席细则等,要求委员发表意见不能简单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必须有理有据;上会议题必须符合上会议题标准,否则不予上会等。三是人员配齐,切实解决检委会秘书处人员不足问题。检委会秘书处设立在市院研究室,研究室由最初配备的3人到现在的5人,既减轻研究室工作的压力,又有充足精力做好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四是创新指导基层院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式。今年上半年确立旁听基层院检委会会议常态化工作机制,至今已3次到基层院旁听检委会会议,以会后点评及定期汇总通报的方式,指出基层院检委会及秘书处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李枫副检察长高度赞扬了我院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他认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获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是实至名归,此次带队来我院考察学习,触动很大,收获很多,希望借此机会借鉴我院的相关经验,进一步提高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也希望加强彼此相互学习交流、共同进步。
会后,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一行还到检委会秘书处了解我院检委会的议题审查、会议通知、有关台账等制作,就规范检委会秘书处各项工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市检察院卢军副检察长在会上讲话)
(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李枫副检察长在会上讲话)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现场)
文/市院研究室
图/技术科
图/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