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在路上的钱包 你还“敢”捡起来么? - 以案说法 -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掉在路上的钱包 你还“敢”捡起来么?
2020-04-14 08:48:10   来源: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评论:0 点击:

走在马路上,突然看到前面的地上有钱包,你会捡起来么?有些人可能会以为是天降横财,实则大有猫腻,专门等着你上钩。近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利用“掉钱包”进行犯罪的盗窃案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7年10月10日,被告人郭某杰、郭某勇伙同杨某喜(已判刑)、“曾某清”(在逃)驾驶面包车从广东省化州市出发到在广西苍梧县旺甫镇龙洞村袍村组附近,企图以“掉包分钱”的方式骗取他人银行卡以及密码,并盗取银行卡里的钱。该团伙分工明确,互相配合,专门选择老实巴交的人员作为作案目标。
 
案发当天,杨某喜和曾某清假装在一名老大爷前方路过并丢下钱包,引起老大爷注意捡起钱包后,郭某杰等人立即上前,假意向老大爷表示“见者有份”,要求分钱。而同时杨某折返“现场”,要求老大爷等人归还自己“丢失”的钱包,并与郭某杰等人将老大爷带至偏僻处,要求检查老大爷的钱包。以核查老大爷银行卡的名义,让老大爷打电话到银行卡中心,趁机获取银行卡密码并将银行卡调换。随后郭某勇便到旺甫镇附近的一个ATM机冒领了老大爷的银行卡中的人民币6800元钱,之后四人将赃款瓜分挥霍。
 
经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郭某勇、郭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郭某勇、郭某杰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君在此提醒大家:路见掉包莫起贪意,分钱骗局需警惕,多留心眼防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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