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当天,杨某喜和曾某清假装在一名老大爷前方路过并丢下钱包,引起老大爷注意捡起钱包后,郭某杰等人立即上前,假意向老大爷表示“见者有份”,要求分钱。而同时杨某折返“现场”,要求老大爷等人归还自己“丢失”的钱包,并与郭某杰等人将老大爷带至偏僻处,要求检查老大爷的钱包。以核查老大爷银行卡的名义,让老大爷打电话到银行卡中心,趁机获取银行卡密码并将银行卡调换。随后郭某勇便到旺甫镇附近的一个ATM机冒领了老大爷的银行卡中的人民币6800元钱,之后四人将赃款瓜分挥霍。
经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郭某勇、郭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郭某勇、郭某杰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君在此提醒大家:路见掉包莫起贪意,分钱骗局需警惕,多留心眼防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110。